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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17:30:2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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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务局:
为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其他经营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本通知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



2000年10月1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非典”疫情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财税[2003]113号)中规定的对民航和旅游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03年12月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03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继续对民航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政务院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国务院 等


政务院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1951年8月13日,国务院、政务院

本院在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八月十五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九月三日.每年九月三日,全国人民应对我国军民经过伟大的八年抗日战争和苏军出兵解放东北的援助而取得对日胜利的光荣历史举行纪念.九月三日不放假.